打開電視常常看到一堆女藝人

提著名牌包、穿著名牌衣、踏著名牌鞋…

最近看到一篇以前同事轉寄的mail

而心有所感

的確我也有LV等的名牌包,在上班第一年領年終時我買了一個名牌包慰勞自己

也因有朋友可購買到優惠價格時購買名牌的東西

不過…用過的次數,真的是數的出來

因為我總覺得那是一個紀念,一個捨不得用的紀念

現在成為學生後,學生的義務是什麼?就是當個窮學生

所以名牌變的離我好遠

到是五分埔、夜市牌和我變成”麻吉”

曾有過身邊都是有錢人的時代,那種花錢如流水的日子,現在真的過不下去

我覺得名牌不是罪,而是那些為了炫耀名牌的想法是罪

有的人為了買名牌,連水電費都付不出來,那他全身名牌,也不會讓自己多高貴

我覺得適合自己的身份、地位,才是對的

豐富自己的頭腦,比全身名牌的人,更高尚

ps:以上屬於個人言論,如有雷同純屬意外

 

 

---以下是轉寄文章、圖片,圖片有點嚇人,怕被嚇到的人,請勿往下看---

不是只哈LV的吉娃娃,這只全身印滿LV Logo的吉娃娃
是藝術家Meryl SmithLouis Vuitton創造的"新產品"excessory baggage


皮革手袋、Louis Vuitton logo、吉娃娃,這一切都是Paris Hilton之流拜金女孩兒們爭相追捧的"潮物"
藝術家Meryl Smith以自己的方式在表達著態度,揶揄那些將包包當寵物,將寵物當飾品的女性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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